某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原价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支付条款如下:
(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估算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建设单位从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保留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计工程量的10%时,价格应予调整,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证书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预付款从施工单位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如表2所示。
【问题】1.估算合同总价是多少
2.预付工程款是多少预付工程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扣预付工程款是多少
3.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
(1)估算总价95.4万,即5300 m3×180元/m3=95.4万元。
(2)预付工程款19.08万元,即95.4×20%=19.08(万元)。
预付工程款从第三个月扣留,因为第一、二期累计工程款为:1800×180=32.4(万元)>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预付工程款19.08/3=6.36(万元)。
(3)①第一月工程款为800×180=14.40(万元); 应扣保留金:14.40×0.05=0.72(万元); 本月签证的工程款:14.40×0.95=13.68(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②第二月工程款为:1000×180=18(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18×0.05=0.9(万元); 本月签证的工程款:18×0.95=17.10(万元); 本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7.10+13.68=30.78(万元)。
③第四个月工程款为:1200×180=21.6(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元); 应扣预付工程款: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④第四个月工程款为:1200×180=21.6(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无); 应扣预付工程款:6.36万元; 本月应签证工程款:21.60×1.08-6.36=14.16(万元); 本月应签发支付的金额为:14.16+14.16=28.32(万元)。
⑤第五个月累计完成5400m3,比原估算的工程量超过lOO m3,但未超过估算10%, 仍按原价估算工程价:1200×180=21.60(万元); 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元); 应扣预付款:6.36万元; 本月应签证工程款:21.60-1.08-6.36=14.16(万元)<15(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⑥第六个月累计完成5900 m3,比原估算量超过600 m3,已超过10%,对超过部分应调整单价。 应调整单价的工程量为:5900-5300(1+10%) =70(m3); 第六个月完成的工程量价款为:70×180×0.9+(500-70)×180=8.874(万元); 应扣保留金:8.874×0.05=0.4437(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8.874-0.4437=8.4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为:14.16+8.43=22.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