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0年2月,甲与乙发生争吵,甲在盛怒之下将乙打伤。乙当日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2000年10月,乙感觉胸部疼痛,医院检查结果表明,其脾脏因最近几个月受到外伤而肿大,乙花去治疗费3000元。由于乙最后数月并没有受到其他外伤,他便确认其脾脏肿大是甲将其打伤所致。2001年5月,乙找到甲,要求甲赔偿,遭到甲的拒绝。乙只好到当地居委会,要求人民调解员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但调解未能达成协议。2002年4月,乙起诉到法院,要求甲赔偿。甲称乙的请求已过诉讼时效,无权再向法院起诉。请回答题。
甲、乙之间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 )
A.1年
B.20年
C.2年
D.6个月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身体受到伤害的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