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0年2月,甲与乙发生争吵,甲在盛怒之下将乙打伤。乙当日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2000年10月,乙感觉胸部疼痛,医院检查结果表明,其脾脏因最近几个月受到外伤而肿大,乙花去治疗费3000元。由于乙最后数月并没有受到其他外伤,他便确认其脾脏肿大是甲将其打伤所致。2001年5月,乙找到甲,要求甲赔偿,遭到甲的拒绝。乙只好到当地居委会,要求人民调解员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但调解未能达成协议。2002年4月,乙起诉到法院,要求甲赔偿。甲称乙的请求已过诉讼时效,无权再向法院起诉。请回答题。
乙要求甲赔偿治疗费3000元的请求,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
A.2000年2月
B.2000年10月
C.2001年5月
D.2002年4月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作为治疗费的3000元,乙是在2000年10月到医院治疗时知道的,所以,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应当自2000年10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