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洗浴中心因地理位置不佳,客人较少,其负责人李某将洗浴中心承包给王某,双方签订承包协议,因嫌麻烦,洗浴中心负责人的名字仍然为李某,王某经营初始,盈利颇丰,但好景不长,因其水温控制不佳,一位老太太洗澡时因水温突热,不小心摔倒在地导致骨折。共花去2000元医疗费,对此债务,老太太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

A.老太太可以要求王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B.老太太所受的侵害实际是由于王某的行为造成的,应该由王某承担责任
C.李某可以以承包协议对抗老太太的赔偿请求
D.李某是洗浴中心的负责人,老太太应该向李某要求赔偿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责任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营业执照登记人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项最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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