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百货大楼是一家新成立的商业企业,为使闲置的4楼发挥其效用,百货大楼以低价位对外招租,同时为方便用户经营,百货大楼还许诺所有的承租人可以以百货大楼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由百货大楼对外统一结算。2003年陈某承包了一个店铺,租期5年,经营乐器销售,2005年赵某在陈某店铺购买了一架钢琴,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该钢琴是翻修过的旧琴,赵某要求陈某退货被拒,问赵某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A.只能要求陈某请求退货
B.既可以向陈某请求权利,也可以向百货大楼请求权利
C.如果赵某发现钢琴是翻修的,其可以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请求陈某赔偿
D.赵某可以以百货大楼为被告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
解析: 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责任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需注意的是:在展销会结束后或柜台租赁期满后,方能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请求赔偿。其目的在于防止展销会结束后或柜台租赁期满后,消费者无法寻求到销售者或服务者,消费者利益无法保障。
柜台租赁期间,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请求赔偿,A项正确。BD项都是都未考虑到柜台租赁期限尚未结束。
C项说法错误,此项具有迷惑性,本项考查的是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的,诉讼时效为1年,赵某应在发现钢琴属于翻修后的1年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