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

: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
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
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
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
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
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
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

问题:


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五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有效。《公司法》允许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作出不按出资比例的分配方法。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可见,《公司法》允许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作出不按出资比例的分配方法,故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5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有效。

综合题

(12分)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大成果,以下三个历史片段试透过现象发现过去时代的特性,从而解读发生在不同时空的文明。

材料一 :《十二铜表法》摘录

第5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阅读上述材料,请回答:

(1)《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2分)

(2)你认为这些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1分)为什么?(2分)

材料二 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3)请指出片段二体现了美国1787年宪法的哪一政治原则? (1分)

(4)该宪法还体现了哪些原则? (2分)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5)1954年宪法是在哪次会议上制定的?(1分)该宪法的性质是什么? (2分)

(6)该宪法确定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1分)

单项选择题 A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