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A企业是甲上市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甲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2000年1月1日。 (1) 2002年1月1日,A企业和甲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 0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甲公司于2002年2月1日交货,A企业在交货后10日内付款。双方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A企业以自己所持有的甲公司的股份向甲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2) 2002年4月1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根据约定,A企业将自己所持有的甲公司20%的股份协议转让给B企业,本次股份转让将于2002年5月1日前完成。 (3) 2003年2月1日,A企业向C银行贷款2 000万元。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A企业将自己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A企业以自己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向甲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本次股份转让将于2002年5月1日前完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 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A企业将自己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1) A企业以自己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向甲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2) 本次股份转让将于2002年5月1日前完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3) A企业将自己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将可以转让的股票进行质押,但应当向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本题中,A企业作为甲公司的发起人,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时间已经超过3年,已可自由转让,因此该质押合同有效。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北京市某中外合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冰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4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2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万元(不包括购进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进项税额);

(2)发生冰箱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用于生产,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2013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2年,本年向银行支付了4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2014年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企业将利息全部记入了财务费用;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60万元);

(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44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南方灾区的重建捐赠自产产品一批,账面成本40万元(当期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6万元);

(6)本年12月购入一套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自用,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7)投资收益账户反映:2012年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本年取得利息所得50万元;2011年对境内某居民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本年分回投资收益18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为()万元。(不考虑研发费加计扣除)

A.325.88

B.342.88

C.336.88

D.34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