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据海关统计,2010年,黑龙江省实现进出口总额255.0亿美元,比历史最高的2008年多23.7亿美元,再创新高,比上年增长57.1%,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快22.4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0.9%,位居第13位。其中,出口162.8亿美元,增长61.5%,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快30.2个百分点;进口92.2亿美元,增长50.0%,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快11.3个百分点。

2009年,黑龙江省进出口总额比2008年同比减少了()。

A.30%

B.35%

C.40%

D.45%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2008年黑龙江省进出口总额为255-23.7≈255×亿美元,2009年为=255×亿美元,所以2009比2008年减少了。故选A。

不定项选择

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 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四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1993年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银川铝型材厂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工人的工资。该厂职工王春林领到奖券后,经核对,该奖券的号码003172号中了一等奖,奖金 1万元。王春林即持该奖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银川铝型材厂得知王春林中奖情况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厂方所有,没有及时兑奖,是因厂方主管人员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王春林应将1万元奖金交回厂里,由厂里按幸运奖赠与王春林1888元。厂方意见被王春林拒绝,因而发生纠纷。银川铝型材厂遂向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春林返还奖金1万元。 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林在银川铝型材厂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领到存单,进而取得1万元奖金,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据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决:王春林于判决生效后 15日内返还银川铝型材厂不当得利1万元。王春林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8月8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王春林选择向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A.可以决定自己提审

B.可以裁定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C.可以指令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D.可以指令二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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