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分析在如下条件,明示私人信托是否成立 (1)遗嘱人将100000港元留给其妻子供她自己使用,并指示,在她妻子去世时“所留下的剩余部分,也就是她不想为自己使用的部分,将在D和C之间分配。” (2)遗嘱人将其财产在X和Y之间平分,他的遗嘱为“我要求X和Y在他们死时将财产留给彼得。” (1987年9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规则是信托所依赖的财产以及受益人所取得的利益必须足够明确。在这个问题中,不存在信托,因为对于妻子死后该留下什么没有明确,结果会使妻子获得完全拥有100000港元的权利。 (2)在这个问题中,给予X和Y的赠与是绝对的;遗嘱人没有将信托强加在两人身上,只是表示了一个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