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2004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04年年初,乙公司委托甲公司代为经营其子公司——丁公司,期限5年。双方协议,不论丁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何,甲公司每年可从乙公司获取固定收益120万元。2004年年末,丁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丁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2 000万元。
(2)2004年8月1日,乙公司委托甲公司代为经营一批资产,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每月支付0.15万元的代理费,资产收益归乙公司,假定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2%,甲公司如期收到代理费。
(3)截至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共售出商品3 000件,其中1 500件销售给了常年的代理商丙公司,单件售价为300元,500件卖给了戊公司,单件售价为350元,余下的1 000件商品赊销给乙公司,售价为每件400元。该商品单位账面成本为280元,增值税税率为17%。除卖给乙公司的部分外,其余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方式收回。
(4)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债权于年末转售给了其子公司——M公司,收回款项46万元,该应收款项已经提取10%的坏账准备。
(5)2004年11月2日,甲公司将一专利权转让给M公司,该专利权账面余额为5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2万元,售价为6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款项以银行存款方式收回。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作出甲公司与其关联方交易的账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及解析]
(1)丁公司的净利润为100万元,甲公司的受托收益为120万元,而当年丁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5%(100÷2 000×100%),未达到10%,不能选用净资产的10%作参照,这样选用前两者较低者100万元作为收入确认标准。
借:银行存款 12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20
(2)甲公司最多能确认的收入=30×2%×5/12×110%=0.275(万元)
甲公司应确认的“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0.15×5-0.275=0.475(万元)
借:银行存款 0.75
贷:其他业务收入 0.275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0.475
(3)甲公司对非关联方的销售量所占比重=2 000÷3 000×100%≈67%>20%,所以,对非关联方的售价标准可以作为公允售价的标准。
甲公司的单位公允售价=(300×1 500+350×500)÷(1 500+500)=312.5(元)
甲公司对乙公司应确认销售收入额=312.5×1 000=31.25(万元)
甲公司确认的“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0.04×1 000-31.25=8.75(万元)
借:应收账款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31.25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8.7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
贷:库存商品 28
(4)借:银行存款 46
坏账准备 4.68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46.8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3.88
(5)借:银行存款 6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
贷:无形资产 5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0×5%) 3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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