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企业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元,该企业全年实发工资为220000元。假定该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要求] (1) 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 (2) 编制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应交所得税=[1000000+(220000-200000)]×33%=3366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336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