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企业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元,该企业全年实发工资为220000元。假定该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要求] (1) 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 (2) 编制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应交所得税=[1000000+(220000-200000)]×33%=3366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336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6600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