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的物品分别适用的政策、具体计算公式及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

参考答案:(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征收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计税公式为:应纳增值税=售价÷(1+4%)×4%×50%;
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计税公式为:应纳增值税=售价÷(1+17%)×17%;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牖,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计税公式为:应纳增值税=售价÷(1+17%)×17%,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售价÷(1+3%)×2%;
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计税公式为:应纳增值税=售价÷(1+3%)×3%,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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