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若丙见企业发生亏损,无利可图,提出退伙,则应怎样处理
- A.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原则上不允许退伙
- B.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无特别事由,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退伙
- C.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无特别事由,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退伙
- D.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可以自由退伙,但是需要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 ABD
解析:[考点] 退伙
法条依据在于《合伙企业法》第45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46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47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