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 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 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
垫辅助材料款15 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 000元、增值税额5 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 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 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 000元、增值税额76 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 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 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 000元、增值税额27 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 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 50 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 6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4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5 440元。另外,发生逾期押金收入 12 870元(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 000×(1-10%)+15 000+30 000]÷(1-10%)}元=170 000元
(注:自2002年1月l日起,免税农产品计算扣税的扣除率为13%。)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70 000元×10%=17 000元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260 000元×17%=44 2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20 000×10%+5 100+12 000×7%)元=17 940元
(注:自2002年1月1日起,免税农产品计算扣税的扣除率为13%。)
应缴纳增值税=(44 200-17 940)元=26 260元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585 000÷(1+17%)×17%]元=85 0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6 500+22 500×7%)×80%]元=62 460元
应缴纳增值税=(85 000-62 460)元=22 540元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450×380×(1+10%)×17%]元=31 977元
进项税额转出=[(50 000-4 650)×17%+4 650÷(1-7%)×7%]元=8 059.5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7 200-8 059.5)元=19 140.5元
应缴纳增值税=(31 977-19 140.5)元=12 836.5元
(5)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摩托车应纳增值税=[25 440÷(1+6%)×6%]元=1 440元
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12 870÷(1+17%)×17%]元=1 8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