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4.合同变更价款的原则与程序包括哪些内容合同争议如何解决

答案

参考答案:A单项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形式不恰当。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
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是:第(2)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改正为“保证资料 (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第(3)条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2.业主连续4个月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金钱债务及违约责任,承包商提出要求付款并计入利息是合理的,但除专门规定外,通常计息期及利息数额应当从发包方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第15天(即14天后)起计算,而不应是承包商所提出的第11天起算。另外,业主方以所欠的工程进度款作为偿还预付款为借口拒绝支付,不符合工程计量、支付和预付款扣还的一般规定,是不能接受的。
由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有重大修改或政策上原因强制工程停工,造成合同的执行暂时中止,属于法律上、事实上不能履约的除外责任,这不属于业主违约和单方面中止合同,故业主不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可以不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责任,业主应当给予工期顺延,但不补偿费用。
3.按照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协议条款与招标文件在内容上有矛盾时,应以协议条款为准,应认定工期目标为581天。
4.(1)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原则和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确定变更价款的程序: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2)若变更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天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天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3)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通过下列途径寻求解决:
1)协商和解;
2)有关部门调解;
3)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B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