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的作用:指教育法律内在生命力的外部表现,是其内在功能作用于教育实践所引起的实际效应。
参考答案:对
人格可以定义为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的总的()和(),此特征相对稳定并可预测。
请参考给定资料,结合自己的感想,自拟题目,写一篇演讲稿(此篇演讲稿不需要署名,凡署名者成绩无效)。
要求:观点明晰,说理明白,情感丰富,有鼓动性,篇幅不少于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