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专业户龚某认为由于杜通造纸厂排放大量的污水,导致其在附近围塘里所养的鲫鱼大量死亡,造成了财产的重大损失,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杜通造纸厂赔偿其经济损失41万元。被告杜通造纸厂辩称,原告没有向法庭提交关于鱼的死因的专业鉴定结论,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予以成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当事人对本案申请鉴定的有关程序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鉴定申请
B.由于本案中被告杜通造纸厂对于鱼的死因负有举证责任,所以应当由其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
C.如果被告杜通造纸厂向法院提出了鉴定申请,但没有预交鉴定费用,法院可以指定由原告龚某预交鉴定费用
D.如被告杜通造纸厂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只要原告龚某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就应当准许进行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