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梅斯特等10人在某酒店洗衣房工作。该酒店洗衣房由一名副经理负责经营管理。由于经营和市场等原因,洗衣房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从2001年3月份起,酒店以洗衣房长期亏损为由,停发了梅斯特等 10人的工资。梅斯特等10人不服,遂于同年4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该酒店补发梅斯特等10人3月份工资,并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本案( )。

A.应裁决某商场补发梅斯特等10人3月份的工资,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应裁决某商场补发梅斯特等10人3月份的工资,并支付每人经济补偿金

C.应裁决某商场补发梅斯特等10人3月份的工资,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D.应裁决某商场一次发给梅斯特等10人2倍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偿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参见《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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