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王磊系国内某国营企业职工;2006年5月,王磊被派到某外资企业工作,当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外资企业本月支付给王磊的工资为4 000元;原单位支付的工资额为1 000元。
(2)王磊2005年曾与人合著过一本书,本月分得稿酬收入8 000元。
(3)2006年1月,王磊住所被盗,损失6 000元,本月收到保险公司赔款3 000元。
(4)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竞赛中,获得“先进技术个人”奖,本月取得奖金2 000元。
(5)本月1日,将2003年2月购买的商品住宅一套转让,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本商品房原购入价格为56万元,装修价格为6万元(能提供符合条件的实际支付装修费的税务统一发票),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表明其按揭贷款利息为6万元,已交契税2.8万元,印花税280元。
(6)2004年购买的国库券到期,取得利息收入2 200元。
(7)本月在外资企业取得季度奖3 000元。
(8)本月为另一企业提供设备装配服务,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2 000元。
要求:指出王磊本月取得的各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及过程,计算王磊本月应该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必考虑土地增值税)。

答案

参考答案:(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4 000+1 000-1 600)×15%-125=385(元).
(2)稿酬收入应纳税=8 000×(1-20%)×14%=896(元)
(3)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4)获得的奖金属于偶然所得,应纳税=2 000×20%=400(元)
(5)出售住房应缴营业税=100×5%=5(万元)
出售住房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7%+3%)=5 000(元)
出售住房应缴印花税=100×0.0005=500(元)
出售商品房最高可以抵扣的装修费=56×10%=5.6(万元)
出售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1100-5-0.5-0.05-(56+2.8+0.028+5.6+6)]×20%=4.8044(万元)
(6)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
(7)季度奖应纳税=3 000×15%-125=325(元)
(8)劳务报酬应纳税=(2 000-800)×20%÷(1-20%)=300(元)
王磊本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85+896+400+48 044+325+300=50 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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