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省A市B区地方税务局认为一家化工厂有逃税行为,拟对该厂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查封了该厂的厂房、设备。该厂没有在法定期间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直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该厂不服,以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查封措施违法为由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区税务局适用的法律依据错误,导致对事实的定性出现错误,遂改变了B区税务局的处罚依据,但没有改变处罚结果。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行政处罚决定,并赔偿因查封而造成该厂的损失。经法院审理发现,该厂有擅自印制和非法使用发票的行为。根据以上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该厂对行政复议不服,( )。

A.应当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应当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当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可以选择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复议机关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依《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罚依据也是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此外,此案不属于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

单项选择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