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乙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依法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甲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甲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已知:2005年11月,甲公司赠与B企业价值50万元的设备一套;2006年2月,甲放弃了丙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2006年8月,甲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设备给丁公司;2007年1月10日,甲公司偿还了A公司债务20万元。

甲公司租赁D公司的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D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D公司( )。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向甲公司申请取回

C.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回

D.向管理人申请取回

E.自行取回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取回权的行使。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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