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2009年3月18日,家住在北京市A区的张老汉在家住在B区的长子张甲家去世,留下两套房产。其一是A区价值20万元的一居室,其二是C区的价值45万元的二居室。长子张甲和次子张乙由于遗产继承发生争议。张乙到A区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而张甲主张按照遗嘱分割遗产。区法院判决,张甲胜诉,按照遗嘱分割财产。张乙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张老汉的养子张丙要求参加诉讼。
问题:

假如法院基于张丙申请再审对本案进行再审,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因为张丙是本案中的必要共同诉讼人,且本案为二审结案,再审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张丙为当事人。

解析:[考点] 必要共同诉讼;专属管辖;申请再审的条件

判断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