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中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3个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施工单位。

7.经业主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产值见表6-2。

表6-2 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产值表 单位:万元

该工程施工进入第4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费用补偿要求:

(1)施工现场存有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计50万元;

(2)因设备撤回基地发生的费用10万元;

(3)人员遣返费用8万元。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2.第1个月到第3个月,造价工程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多少

4.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业主应补偿多少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多少工程款

 

答案

参考答案:

预付款及保留金计算如下。

工程预付款:560×20%

=112(万元)

保留金:560×5%

=28(万元)

2.各月工程款及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计算如下。

第1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70×(1-0.1)

=6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3-8

=55(万元)

第2个月;

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即(90-80)÷90=11.1%

签证的工程款为:80×(1-0.1)-80×8%

=65.60(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5.6-12

=53.60(万元)

第3个月:

本月扣保留金为:28-(70+80)×10%

=13(万元)

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3

=10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7-15

=92(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为:112+55+53.6+92

=312.60(万元)

4.业主应补偿:

(1)已购特殊工程材料价款补偿50万元的要求合理。

(2)施工设备遣返费补偿10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10=5.18(万元)

(3)施工人员遣返费补偿8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8=4.14(万元)

合计:59.32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为:

70+80+120+59.32-8-12-15=294.32(万元)

解析:

工程预付款和保留金的计算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合同终止后的补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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