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会城市的一制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90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8974万元,实现利润26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8.58万元,2005年度平均全年员工800人(其中食堂人员15人,医务室人员10人),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1) 已计人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960万元以及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8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当地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该企业成立工会组织,所提工会经费上交,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2) 企业会计账面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5.4万元,当年发生坏账损失4万元,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会计上坏账准备提取比例5%;
(3) 国债利息收入27万元,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138万元,企业未入账;
(4) 当年6月1日向银行借款600万元对外投资,借款期限3年。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当年利息费用共计2l万元,全部计入了“长期投资”科目,会计认为不影响损益,未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 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45万元,广告宣传费160万元,全都作了扣除;经查上年仍有未扣除完的广告费240万元。
(6) 12月转让一使用过的自建办公楼,账面原值180万元,已提折旧150万元,转让价45万元;转让一项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160万元,该项土地购进时的成本35万元,已摊销20万元,以上未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7) 11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中国老区捐赠药品一批,成本价1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148万元,向某灾区直接捐资30万元,已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在成本费用中扣除;
(8) “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13万元,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8万元,意外事故损失8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
(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
要求:根据上面的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 计算工资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 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 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 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 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 计算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 计算转让旧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流转税费;
(8) 计算转让旧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 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 计算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 计算审计后该企业2005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1) 工应调增应税所得=960-(800-15-10)×0.096×12=960-892.8=67.2(万元)
(2)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68-892.8× (1-4%+2%+1.5%)=11.76(万元)
(3) 坏账准备:
税法上确认的坏账准备年初贷方余额=5.4÷5%×0.5%=0.54(万元)
税法上本年认可的税前扣除费用=4-0.54+100×0.5%=3.96(万元)
会计上计入本年成本费用的坏账准备=100×5%-(5.4-4)=3.6(万元)
坏账准备调减应税所得额=3.96-3.6=0.36(万元)
(4) 国债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未入账,属于会计差错,但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项目,所以仅对分回股息作税前调整,分回股息调增应税所得=1-38÷(1-15%)=162.35(万元)。
(5) 财务费用:对外投资的借款利息税前可以扣除。
利息调减应税所得=2l(万元)
(6) 所得税申报表第一行数据=9000+45+160+148=9353(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税所得额=45-(9353×3‰+3)=13.94(万元)
广告费本年扣除限额=9353×25%=2338.25(万元)
上年广告费余额可以结转在本年扣除。所以本年广告费可以调减应税所得=240万元。
(7) 转让旧办公楼应缴纳的的流转税=45×5%×(1+7%+3%)=2.48(万元)
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的流转税=(160-35)×5%×(1+7%+3%)=6.88(万元)
(8) 办公楼转让调增应税所得额=45-(180-150)-2.48=12.52(万元)
土地使用权转让调增应税所得额=160-(35-20)-6.88=138.12(万元)
(9) 纳税申报表43行数据=26+27-138+162.35-21+[45-(180-150)-2.48]+ [160-(35-20)-6.88]+148-140=234.99(万元)
捐赠限额=234.99×3%=10.65(万元)
捐赠事项调增应税所得额=148-120+120+148×17%-10.65+30=192.51(万元)
(10) “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13万元,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8万元,意外事故损失8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
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环保罚款不得扣除,故应税所得调增13万元。
(11) 审计后该企业2005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67.2+11.76-0.36+162.35-2l+13.94-240+12.52+138.12+192.5l+13)× 33%-138÷(1-15%)×1-5%=9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