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贺信宝,有自住房屋两间,生有一子贺子龙和一女贺子慧,中年丧妻,未续弦。贺子龙结婚后,对老人不管不顾,老人很生气,立下遗嘱,声明自己去世后两间房屋都归女儿贺子慧。两年后,贺子慧出嫁到外村,也和哥哥贺子龙一样,对老人不再过问。老人的邻居贺树林见老人晚景凄凉,十分不忍,主动承担起了照顾老人日常起居的重任,持续多年不怠。老人很是感动,主动找来村干部作见证人,和贺树林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贺信宝的生养死葬义务由贺树林承担;贺信宝死后,他的两间房屋和全部生活用品都归贺树林所有。次年,贺信宝去世,贺树林在安葬完老人后,住进了老人留下的两间房屋。贺子龙得知此事后,以自己是老人唯一的儿子为由要求继承这两间房屋;贺子慧则拿出遗嘱,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贺树林则坚持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事。贺子龙和贺子慧于是将贺树林诉至法院,控告他霸占贺信宝的遗产。
问:(1)贺子龙能否继承老人的遗产为什么
(2)贺子慧能否继承老人的遗产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1)贺子龙不能继承老人的遗产。《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遗嘱继承和遗赠协议比法定继承具有优先性。本案中,贺子龙的法定继承权已经被贺信宝通过订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取消了。
(2)贺子慧不能继承老人的遗产。《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法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本案中,贺信宝和贺树林的遗赠扶养协议改变了其先前所立遗嘱对其死后房屋归属的安排,故应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
(3)贺信宝留下的两间房屋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贺树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