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流水生产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为中标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该总承包人将设备基础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工期3个月。
分包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的条款如下:
(1)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两个分项工程,工程量分别为甲项4500m3,乙项31000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200/m3,乙项综合单价为12.93元/m3,乙项综合单价的单价分析见表4.33。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超出10%时,应调整单价,超出部分的单价调整系数为1.1;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对该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调整单价,单价调整系数为0.9。
表4-33 乙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 (单位:元/m3)
直接费 | 人工费 | 0.54 | 10.89 | |
---|---|---|---|---|
材料费 | 0 | |||
机械费 | 反铲挖掘机 | 1.83 | ||
履带式推土机 | 1.39 | |||
轮式装载机 | 1.50 | |||
自卸卡车 | 5.63 | |||
管理费 | 费率% | 12 | ||
金额 | 1.31 | |||
利润 | 利润率% | 6 | ||
金额 | 0.73 | |||
综合单价 | 12.93 |
表4-34 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分项工程 | 月份 | ||
---|---|---|---|
1 | 2 | 3 | |
甲项工程量/m3 | 1600 | 1600 | 1000 |
乙项工程量/m3 | 8000 | 9000 | 8000 |
承包商第1~3个月应得的措施费用各是多少万元
参考答案:第1个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4.5+16)/2]万元=10.25万元。需支付措施费:(10.25×1.0489×1.0347)万元=11.12万元。(2)第2个月需支付措施费:同第1个月,即11.12万元。环境保护等三项措施费费率:[45000/(4500×200+31000×12.93)]×100%=3.46%。(3)第3个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42.34+43.64+33.58)×3.46%-4.5]万元=-0.36万元。
需支付措施费:[(-0.36)×1.0489×1.0347]万元=-0.39万元。按合同多退少补,即应在第3个月末扣回多支付的0.39万元的措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