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3月1日销售甲产品200件,单价3000元/件(不含税),单位成本为2250元/件。由于是成批销售,富辉公司给予购货方5%的商业折扣,同时提供现金折扣,折扣条件为“2/20,n/30”(增值税部分不能折扣)。客户于3月19日付款,同时退回不符合质量要求的10件产品(假定相应的销项税额可以冲减),其余货款全部用银行存款付讫。3月1日该销售业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3月19日,对于销售退回,富辉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包括( )。
A.借:主营业务收入2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845
贷:应收账款 33345
B.借:库存商品 22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2500
C.借:主营业务成本35100
贷:应收账款 35100
D.借:主营业务收入29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998
贷:应收账款 34398
参考答案:A,B
解析: 应冲减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570000/200×10=28500(元);冲减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金额=96900/200×10=4845(元);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2250×10=2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