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原价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支付条款如下:
①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估算合同价20%的预付款;
②建设单位从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保留金;
③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计工程量的10%时,价格应予调整,调价系数为0.9(或1.1);
④每月签发付款证书最低金额为15万元;
⑤预付款从施工单位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认认可的工程量如表一所示。
月 份 | 1 | 2 | 3 | 4 | 5 | 6 |
完成工程量(m3) | 800 | 1000 | 1200 | 1200 | 1200 | 500 |
累计完成工程量(m3) | 800 | 1800 | 3000 | 4200 | 5400 | 5900 |
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a.第一月工程款800×180=14.40万元
应扣保留金:14.40×0.05=0.72万元
本月签证的工程款:14.40×0.95=13.68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b.第二月工程款:1000×180=18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18×0.05=0.9万元
本月签证的工程款:18×0.95=17.10万元
本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7.10+13.68=30.78万元
c.第四个月工程款:1200×180=21.6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元
应扣预付工程款:6.36万元
20.52-6.36=14.16<15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d.第四个月工程量价格:1200×180=21.6万元
本月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无
应扣预付工程款:6.36万元
本月应签证工程款:21.60-1.08-6.36=14.16万元
本月应签发支付的金额:14.16+14.16=28.32万元
e.第五个月累计完成5400m3比原估算的工程量超过100m3但未超过估算10%,仍按原价估算工程价算,即:1200×180=21.60万元
应扣保留金:21.60×0.05=1.08万元
应扣预付款:6.36万元
本月应签证工程款:21.60-1.08-6.36=14.16万元<15万元(本月不予付款)
f.第六个月累计完成5900m3比原估算量超过600m3已超过10%,对超过部分应调整单价。应调整单价的工程量为:5900-5300(1+10%)=70m3
第六个月完成的工程量价款:70×180×0.9+(500-70)×180=8.874万元
应扣保留金:8.874×0.05=0.4437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8.874-0.4437=8.4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14.16+8.43=22.59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14.16+8.43=22.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