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市环保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该市某化工厂的排污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厂排污口建在防洪通道上,并且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遂联合作出决定,责令该厂限期拆除其排污口。市水利局职员张某在向该厂送达处理决定书时,遭到该厂职工的围攻,致头部重伤。该厂在接到处理决定书后,对该决定不服,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通知其追加市水利局为被告。则以下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水利局可以对其职工被打一事提起反诉
B.人民法院应当追加水利局为被告
C.人民法院应当追加水利局为第三人
D.经原告同意,人民法院将水利局列为被告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不能充当原告,只有相对人才能作为原告;行政诉讼只解决行政争议,水利局职工被打一事并非行政争议,因而水利局无权提起反诉,A项错误。本案中拆除决定是环保局、水利局共同作出的,某化工厂对此不服,应当将两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但该化工厂只以环保局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原告同意,才可将水利局列为被告,原告不同意的,将之列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