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国有企业甲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厂于8月14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破产申请后,法院于8月20日受理,并于8月23日将受理裁定书面通知该厂,9月5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接管该厂。在11月12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该厂的财产、债务等情况汇报如下:
(1)该厂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675万元。其中包括:
①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260万元;
②9月18日管理人发现该厂于上一年度11月5日无偿转让作价为140万元的财产,遂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10月25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③该厂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对欠乙企业贷款500万元的抵押担保,款项尚未支付。
(2)该厂全部债务为7246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①欠发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40万元、欠交税款80万元;
②管理人于9月15日解除了该厂与A企业所签的一份合同,给A企业造成了120万元的经济损失。
③诉讼费2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律师费等费用30万元,评估费3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15万元。
④应付B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国有企业甲支付B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B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 本破产案件中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如何清偿
(2) 人民法院查封的甲企业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B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3) 说明本破产案件的清偿顺序。
(4) 债权人A企业的破产债权能获得清偿的数额是多少

答案

参考答案:(1)①本破产案件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有:诉讼费20万元、评估费30万元、管理人报酬 20万元、律师费等费用30万元,共计100万元。
②本破产案件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15万元。
③100万元破产费用和15万元的共益债务应当先以该厂的变价财产优先清偿,剩余的再清偿其他债权。
(2)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B公司的货款。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3)本破产案件的清偿顺序如下:
①该厂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260万元,先用来清偿银行贷款260万元,800万元的综合办公楼先用来清偿乙企业的500万元货款,剩余的300万元用来清偿其他债权。
②银行和乙企业行使优先权后剩余破产财产1915万元(2675-260-500),先用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115万元。
③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剩余1800万元清偿其他债权,清偿顺序为:支付欠发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40万元;支付欠交的税款80万元;剩余1480万元财产用于清偿其他债权6051万元。
(4)债权人A企业的破产债权能获得清偿的数额是29.35万元(1480/6051×120)。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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