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 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
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参考答案:A,C
解析: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王某与丁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现王某欲请求丁某返还房屋系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其不具有合同解除权,故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A项正确。《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王某死后,小王即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房屋已经出卖给丁某,丁某有权依据合同请求小王履行产权过户登记义务,小王无权请求返还房屋,C项正确,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