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分别签订了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由于工期紧张,在设计单位仅交付设备基础的施工图时,业主要求承包商进场施工,同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对设计图样质量把关的要求,在此情况下

1.监理单位为满足业主要求,由项目设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直接报送监理规划,其部分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3)监理组织;

(4)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

(5)因设计图样不全,拟按进度分阶段编写制造、安装、调试工程的设备监理措施;

(6)对施工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7)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

2.由于承包商不具备消防施工技术资质,故合同约定:消防工程可以分包。在承包商尚未确定消防分包单位的情况下,业主代表为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自行选择了一家专业消防施工单位,承担消防工程施工任务(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并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业主已确定了分包单位进场的时间,要求配合施工。

你认为第2点中哪些做法不妥?

答案

参考答案:

不妥之处在于:

(1)业主违背了承包合同的约定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中的“公正、独立、自主”和“责权一致”的原则;

(2)在未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

(3)也未事先与承包单位充分协商,而是确定了分包单位以后才通知承包单位;

(4)在没有正式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就确定分包单位进场作业的时间也不妥;

(5)业主也违背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中的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的规定,以及关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间与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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