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2.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5月10日至5月12日共3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天,属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5月19日至5月22日共4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为: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3+6+4=13天。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000元。 4.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杨某是个体户,开办了一家餐厅。 1996年7月7日下午1时许,某区卫生防疫站在检查该餐厅时,发现灶房使用的餐具没有消毒,冰箱内食品生熟不分;遂依据《食品卫生法》(试行)给予停业整顿三天、罚款200元的处罚。杨某当时不在场,第二天听说后不服处罚,遂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调查核实案件事实,依法撤销防疫站的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经法庭调查,区卫生防疫站的检查、处罚时没有现场记录,没有在场证人签字等,防疫站处罚的惟一证据是餐厅大师傅在处罚通知书上的签字(签名为杨某)。法庭在向当时在场的服务员、师傅调查时,双方均否认防疫站认定的事实。法院据此认为,防疫站的处罚在程序上是有缺陷的(违法),处罚缺乏必要的证据,现已时过境迁难以认定餐厅违法,因此撤销了防疫站的处罚决定。防疫站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对本案的诉讼程序存在以下意见:   ①防疫站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原告应以防疫站所属的卫生局为被告起诉   ②餐厅的服务员、师傅在本案中不能充当证人   ③处罚时的现场记录、证人签字不是法定处罚程序,不能作为撤销处罚的理由   ④在时过境迁,无法查清餐厅是否违法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撤销防疫站的处罚决定   ⑤人民法院撤销防疫站处罚决定的法定理由可以是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⑥人民法院撤销防疫站处罚决定的理由可以是处罚主要证据不足   在下列判断组中,选出全部判断错误的组:( )

A.③④⑤⑥

B.①②③④

C.①②⑤⑥

D.①③④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