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某区工商局和卫生局根据举报和调查,以出售变质食品为由,对某超市(不具备法人资格)予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该店业主吴某不服,以工商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本案以吴某为原告还是以超市为原告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原告表示同意但未撤诉的,法院应继续审理,此时被诉行为仍为改变前的行为。根据《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1、3款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