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94—96题。
若公司登记机关发现甲公司出资的办公大楼的实际价值只有80万元。对于20万元的差额的补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项( )
A.应当由甲公司自己承担补足20万元差额的责任
B.应当由甲公司自己补足20万元差额,乙公司对此差额补足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按照实际价额变更丙公司的注册资本
D.应当由甲乙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分担补足 20万元差额的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公司注册资本不足的补足责任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应选B。公司登记机关直接按照实际价额变更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