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某股东打算购入甲公司的认股权证和附权优先认股权,当日甲公司股票市价为24元。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分配给现有股东的新发行股票与原有股票的比例为1:3,新股票每股认购价格为16元。
资料二:如果使用认股权证购买股票,则每一认股权可以按照22.4元的价格认购3股普通股。
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和无优先认股权的股票价格;
(2)假设除权优先认股权价值为0.8元,其他条件不变,除权之前的原有股票每股市价为20元,计算除权之后每股市价下降幅度;
(3)计算2008年7月1日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
(4)如果A投资者原来并未持有甲公司的股票,请回答A投资者能否使用认股权证购买股票,能否通过行使优先认股权获得新股。
参考答案:
(1) 根据“新发行股票与原有股票的比例为1:3”可知:
购买1股股票所需的认股权数为3
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24-16)/(1+3)=2(元)
无优先认股权的股票价格=24-2=22(元)
(2) 除权优先认股权价值
=(除权之后每股市价-新股票每股认购价格)/购买1股股票所需的认股权数
即:0.8=(除权之后每股市价-16)/3
解得:除权之后每股市价=18.4(元)
除权之后每股市价下降幅度=(20-18.4)/20×100%=8%
(3) (普通股市价—每股认购价格)×每一认股权可以认购的普通股股数
=(24-22.4)×3=4.8
由于4.8大于0,因此,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为4.8元。
(4) 认股权证是由股份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特定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由此可知,A投资者可以使用认股权证购买股票。而优先认股股权是公司原有的普通股股东的一种特权,因此,A投资者不能通过行使优先认股权获得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