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通达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05年9月以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2005年9月,董事长李某授意该企业出纳将收到的下角料销售款180000元不计入收入账,另行记入“账外账”,用于董事长日常应酬。
2.2005年12月,公司因产品滞销,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李某指使会计部主管在会计报表上作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刃万元的目标。会计部主管遵照办理。
3.2006年1月,聘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报表审计,公司董事长李某以延聘和提高审计报酬为条件,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但遭到注册会计师的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现行会计、金融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公司董事长李某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否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公司董事长示意受托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因为《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董事长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行为是《会计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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