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海城市甲、乙公司都生产磁疗健身器。乙公司在海城市电视台发布的带有“海城市健身器材协会推荐”字样的广告中宣称自己的磁疗健身器是“市场上唯一使用健康、无辐射磁”的产品。受该广告影响,钱某到海城商场选购该产品,在问商场营业员李某“该磁疗健身器对治疗瘫痪是否有效果”时,李某未置可否。钱某最终还是在海城商场购买了一台乙公司生产的磁疗健身器,后在正常使用时因磁疗健身器发生漏电而受伤。
乙公司在广告中宣称自己的磁疗健身器是“市场上唯一使用健康、无辐射磁”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 )。
A.混淆行为
B.垄断行为
C.虚假表示行为
D.诋毁行为
参考答案:D
解析: 混淆行为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
垄断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为。
虚假表示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对其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损害的行为。根据题干所述可知,乙的行为符合诋毁行为,故选择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