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请就此予以分析。
参考答案:唐初统治者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作为立法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礼、法融合的历史进程。在对待职官问题上,一方面强调“三纲五常”的伦理精神,要求官吏道德自律,一方面强调依法惩治官吏的渎职以及贪赃不法的行为。但在具体执行上,除十恶重罪外,又对官僚贵族有所优待,特别对高级官僚贵族有所优待。 题中律条规定的是有关贵族、官僚等特权阶层犯罪后的减免原则,主要涉及八议、官当等制度。律条的意思是:(1)八种高等特权人物犯死罪,该管官吏不得直接审判,而只能将其罪状和身份情况上报中央,由皇帝召集朝臣共同议定,决定如何处罚;犯流罪以下,该管审判官吏可以径行减一等处断。(2)允许官僚贵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刑。如因私事犯罪应判徒刑,五品以上,每一官职抵折徒刑两年,九品以上,每一官职抵折徒刑一年。若因公事犯罪判徒刑,各加一年折抵。 “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是高级官员犯罪须经过特别审议并享受减免刑罚优待的规定。它渊源于西周时期的“八辟”,秦自商鞅变法后废止。汉末、三国时期,以士族豪门为代表的大地主势力急剧发展,他们要求把自己的利益反映至法律上,则出现了特权法的发展,代表他们利益的曹魏 * * 在制定《新律》时,将其载入国家大典,形成了“八议”之制。“八议”制度写入国家大典,使高级官僚地主贵族取得了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司法特权,充分体现了法律适用方面的贵贱尊卑等级秩序。此制以后各代相承,直到清朝末年才正式废止。 官当是指中国封建社会享受“八议”特权以外的官僚贵族犯罪后,允许以其官职或爵位折抵徒刑的特权制度。它正式规定在《北魏律》和《南陈律》中。南陈的官当制度相对系统完备,《陈律》规定:凡以官折抵徒刑,同赎刑结合使用,如官员犯罪应判四年至五年徒刑,准许以官职当徒两年,剩余年限仍服劳役;如判三年,准以官抵徒刑两年,另余一年可以用钱赎罪。官当制度是典型的官僚贵族特权法,集中反映了当时大地主势力所掌控的 * * 以法律形式维护自身特殊利益的要求和主张。不过由于它与君主专制集权制度及其对吏治的干预控制存在矛盾,因而被元、明、清三代法律所淡化。 题中所涉及的“八议”、“官当”的刑罚原则源于儒家“刑不上大夫”的等级差别思想,是儒家伦理在法律中的重要体现。唐律中大量的这种相关法律规定,全面且完美地将儒家法律思想法律化,将法律制度儒家化,使法律制度与儒家思想水乳交融般地合二为一,从而标志自汉代开始迈向儒家化发展道路的中国古代法律,经过数百年的努力,到此终于完成。“一准乎礼”成为它最具代表性的特征。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唐律疏议》中的等级特权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