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5年1月1日,李某与一县外贸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公司下属市宾馆的合同书,承包经营合同书规定:承包期3年,李某每年应向公司上交承包费30000元,管理费10000元。2006年初,该宾馆所得税申报材料显示2005年营业收入70000元,另外有外省的两处房产出租收入20000元,成本、费用75460元(其中包括李某每月领取工资600元),营业税4500元,城建税315元,教育费附加135元,2005年度仅缴纳所得税1726.2元。税务机关对该宾馆纳税检查,发现承包前后所得税缴纳相差悬殊,经深入检查发现:
(1) 该企业使用内部收据收取客房收入170000元,会议室使用费收入30000元,并以出纳名义存人银行,该收入税务机关核定的可扣除的成本130000元,费用30000元;
(2) 经查用工合同发现,多报管理人员人数2人,服务人员6人,每人每月工资600元;
(3) 宾馆设小商品部销售饮料收入4000元、食品收入2000元,烟酒收入3000元,保健品收入1000元,可扣除的饮料成本3400元、食品成本1420元,保健品成本600元,烟酒成本2580元。
要求:
(1) 计算应补缴营业税额、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 计算本年应税所得;
(3) 计算本年的应补所得税;
(4)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具体分析李某未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及应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1) 应补缴营业税额=(170000+30000+4000+2000+3000+1000)×5%=10500(元)
应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0500×(7%+3%)=1050(元)
(2) 应纳税所得额=(90000+200000+10000-75460-160000-8000-4500-31-5-135-10500-1050+8×600×12)=97640(元)
(3) 应该补缴企业所得税=97640×27%-1726.20=24636.60(元)
(4)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97640-26362.8-30000-10000+600×12-800×12)×20%-1250=4525.44(元)
李某未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属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应追缴李某所偷个人所得税款 4525.44元,并处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单项选择题
填空题

一年前的一个下着微微细雨的傍晚,下班后,我在我家小区门口遇到了一个久未谋面的老友,因为多聊了几句,耽误了回家的时间。这时,母亲打来了电话,想想离家也就一两分钟的工夫,我便没有接听。恰巧在这时,离小区不远的地方发生了一起车祸。听到消息的母亲顿时急了,穿着拖鞋就飞快地往楼下跑。不知是谁在楼道里扔了一块果皮,眼神不好的母亲不小心踩在了上面,重重地摔倒在地, (76)
那天晚上见到母亲的时候,她已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 (77) 。听医生说,母亲摔坏了腿, (78) 。我流着眼泪,后悔莫及地望着病床上睡去的母亲,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疼痛。一个被我忽略的电话,却成了母亲为我担心的理由,正是因为她时刻把我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才使她遭受了这种折磨。
正当我默默自责时,母亲翻了一下身, (79) 。我伸出手,将母亲那双被琐碎的家务磨得粗糙无比的手紧紧地放在我的怀里。母亲微微睁开眼睛,依稀看到了我,一丝开心的笑容立刻在她的脸上绽放开来。“平安就好,平安就好……”母亲那含混不清的言语, (80) ,刹那间,我的眼泪如开闸的洪水夺眶而出,久久不能干涸。
从那以后,无论我何时何地,哪怕仅仅只隔着几米距离,只要母亲打来电话,我都会以最快的速度接听。因为让父母将心放宽,不为自己担心,就是做儿女的责任。


A.神志也有些模糊
B.脚上打着石膏
C.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我的名字
D.顿时昏迷不醒
E.顿时刺中了我心中的最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