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下面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
A.涉外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C.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0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
D.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移送至该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刑诉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本解释所称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三)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由此可见涉外刑事案件与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是不同的,只有外国人犯罪的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刑诉解释》第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由此可知B项是正确的。根据该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C选项错在10日,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根据《刑诉解释》第十八条规定,D项错在同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