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05年收入情况如下: (1) 3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元。该书6月至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7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8月份取得稿费1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000元; (2) 担任兼职翻译一次取得收入60000元,从中捐给“希望工程”基金会20000元; (3) 2005年11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14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元; (4) 月工资收入2200元;单位一次发放全年奖金1360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 计算出版与连载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 计算兼职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 计算从A国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利息收入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4) 计算全年工资和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解析:(1) 出版与连载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1-20%)×14%+(3500-800)× 14%=1274(元) (2) 捐赠扣除限额=60000×(1-20%)×30%=14400(元) 实际捐赠金额20000元大于捐赠扣除限额14400元,只能扣除14400元。 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14400=33600(元) 兼职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3600×30%-2000=8080(元) (3) 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 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1400×20%=280(元) 两项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额=(3200+280)-(3000+300)=180(元) (4) 全年工资和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200-800)×10%-25]×12+13600× 10%-25=2715(元) [提示] 本题业务发生在2005年,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数为800,如果发生在2006年,则为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