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某年1月,张某不慎遗失其背包,内有其名贵钻石项链一条。李某拾得后,按照背包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将钻石项链归还给了张某。
同年5月,张某与赵某结婚。张某、赵某合计开设一家书吧,书吧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个体工商户开办人为张某。因急需资金,张某持钻石项链到典当行典当,经商议,钻石项链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
因缺乏经验,书吧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2008年8月张某、赵某决定关闭书吧。此时书吧对外负债2万元。
同年9月,张某、赵某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
问题:
1.设在李某向张某交还钻石项链之前,李某不慎将钻石项链摔裂,李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及解析]债权人可向张某、赵某主张连带清偿责任。参见《民通意见》第42条。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