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中国公民王先生任职于境内甲公司,同时还在乙公司担任董事,2011年个人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18000元,每个季度末分别获得季度奖金5000元;12月份从甲公司取得业绩奖励50000元,从乙公司取得董事费20000元。
(2)5月份应邀到境外某大学举行讲座,取得报酬折合人民币14000元,按境外某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100元;同时从该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100000元,按该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7000元。
(3)7月份将解禁的限售股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王先生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2175

B.33500

C.40875

D.42575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2000)×20%-375]×6+[(18000+5000-2000)×25%-1375]×2+[(18000-3500)×25%-1005]×2+[(18000+5000-3500)×25%-1005]×2=37680(元)
12月份取得的业绩奖励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50000÷12=41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业绩奖励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105=4895(元)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37680+4895=42575(元)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