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其所欠乙公司购货款1 100万元进行债务重组。根据协议,甲公司以其产品和一项生产经营用设备抵偿债务;甲公司交付产品和固定资产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结清。甲公司用于抵债产品的账面余额为35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5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400万元。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固定资产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甲公司已将用于抵债的资产发出,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甲公司因该项债务重组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 )。
A.32万元
B.232万元
C.247万元
D.100万元
参考答案:C
解析: 甲公司因该项债务重组对当期损益的影响=400+100+47-300=247(万元)。 参考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 累计折旧 3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0 贷:固定资产 800 借:应付账款 1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固定资产清理 4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47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 存货跌价准备 50 贷:库存商品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