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土石坝工程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8000m3。单价为20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项目法人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单价不调整;超过10%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30%以上的下一个月起,至合同工期的第 5个月(包括第5个月)平均扣除。
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见表9-2。
表9-2 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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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为多少(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下同) |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合同总价:200×8000元=160万元 工程预付款:160×20%万元=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