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杜晓雨与章伟系夫妻,二人同住天津市塘沽区无线电厂家属楼,但在老家唐山市古冶区有平房6间,由其长子章云居住。2006年杜晓雨夫妇遇车祸双亡。老人的女儿章霞已出嫁,住天津市。老人的次子章雨(17岁)于 2009年考上唐山市的某大学,因该大学离章云住处近,章雨便要求章云之妻张丽将父母的遗房腾出一间由自己住。张丽说:“章云因犯罪已被判刑五年,不在家,自己不能做主;并且有 4间房已出租给了方某、刘某,租期未满,不能腾房。”为此发生纠纷,章雨便向某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父母的遗房。
某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审理中发现除章云、章雨二位继承人外,还有老人的女儿章霞。经法院通知,章霞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不参加诉讼。在法院对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案外人于某找到法院,说章云夫妻现住的6间房是1984年其与死者杜晓雨共同经商时共同出资购买的,自己有一半的产权,并向法院提交了购房时二人共同签名的房契。
问题:

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本案应由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或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符合第(3)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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