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二)
北京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公司,2011年10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自己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运往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2)进口设备一套,境外成交价300万美元(1美元=7元人民币),支付境外经纪人费22万美元,运至入境口岸运费35万美元,保险费无法确定。支付包装材料0.80万美元。海关当月1日开具了关税缴款凭证,该公司在开具关税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25日才缴纳税款。
(3)原免税进口货物现转售,海关审定该货物原进口价格为50万美元(1美元=7元人民币),已使用3年零10个月。(海关监管年限4年)
(注:关税税率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各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进口化妆品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74.31
B.75.25
C.75.89
D.76.28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国外的采购代理人属于购买方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故该佣金6万元不计入完税价格;国外经纪费(属于双方的经纪人),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运至海关口岸前的费用应计入完税价格。
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进口化妆品组成计税价格=(220+4+20+11+51)÷(1-30%) =437.14(万元)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437.14×30%=131.14(万元)
进口化妆品的增值税=437.14×17%=74.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