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05年3月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90万元,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为200万元。甲公司3月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或事项:
(1)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6万元。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2)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0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并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3)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库存原材料10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
(4)盘亏原材料40万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6.80万元。
(5)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一批,实际成本100万元,计税价格为150万元。
(6)用银行存款300万元缴纳增值税,其中包括上月未交增值税。
(7)月末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1) 借:原材料 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
贷:银行存款 936
(2) 借:应收票据 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3) 借:在建工程 117
贷:原材料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4)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46.80
贷:原材料 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5) 借:在建工程 125.5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
(6)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00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
贷:银行存款 300
(7)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63.3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