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受贿罪的认定正确的是:

A.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以受贿论处
B.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属于借用,不认定为受贿
C.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D.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属违纪行为,不以受贿论处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受贿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以受贿论处。故A项说法正确。
第6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故D项说法不正确。
第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受贿,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代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实际使用;(3)借用时间的长短;(4)有无归还的条件;(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故B项说法错误。
第9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故C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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